专利转让方式都有哪些?

2024-04-30  4

专利转让通常以整体专利转让、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和专利实施排他许可这三种形式表现,其中整体的专利转让就是实施独占许可,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专利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于某个企业或个人生产该专利,亦可授权多家企业或个人,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个家企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方给第三方。

那么专利转让和专利变更是什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格,专利转让包括专利权的专利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专利变更可以是专利人本身的一些信息变更,但是我们在进行专利变更程序时经常叫变更专利人。

专利的转让和专利变更这二者的侧重点不一样,一般来说专利变更它可能只是变更专利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当然也有可能是转让交易,而专利转让实施,是进行专利交易买卖的方式或者说直接将专利技术给别人,通常专利转让可以等同于专利变更,但是专利变更并不等同于专利转让。

什么叫技术转让及其方式,技术转让方式有哪些?

专利转让方式分主动许可方式、被动许可方式两种。

一、专利技术转让的主动许可方式

1、独家许可;2、独占许可;3、普通许可;4、分许可;5、交叉许可。

二、专利技术转让的被动许可方式

1、计划许可;2、强制许可。

专利转让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委托中介机构;二是委托专利经纪人代为处理。

专利技术转让方式有哪些

只有一种,在专利局进行专利权人变更程式,否则专利转让没有法律效力。

技术转让普通许可方式指的是什么?

技术转让普通许可,实施许可的一种,也可称“一般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专利,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以及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他人实施该专利的许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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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钱?

专利技术转让最佳的方式是什么?分别对于转让方和受让方来说?

专利权转让的程式由如下一些要点构成:

一、专利权转让需准备的材料

《专利权转让合同》和《着录专案变更申报书》。

1.填写《专利权转让合同》。

2.填写《着录专案变更申报书》。

填写"着录专案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着录专案变更证明材料。

着录专案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智慧财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影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档案。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档案。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涉及境外居民或法人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转让方、受让方均属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向专利局提交双方签章的转让合同文字原件或经公证的影印件;

(2)转让方属于中国大陆的法人或个人,受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出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同意转让的批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签章订立的转让合同文字原件或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字影印件;

(3)转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受让方属于中国大陆法人或个人的,必须向专利局出具双方签章的经公证的转让合同文字原件;

(4)上述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的着录专案变更手续,必须由转让方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上述(1)-(3)中的境外居民或法人是指在中国大陆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港、澳地区及台湾的居民或法人;在中国大陆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可按中国居民或法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的规定办理。

3、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着录专案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档案。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惟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档案。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二、专利权转让应履行的手续

专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根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需履行的手续: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着录专案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三、专利权转让收费情

1.官费。交纳着录专案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2.代理费用。如果通过专利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办,一般代理机构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例如可以委托佰腾专利巴巴这样的代理机构协助专利的转让。

四、专利权转的办事机构

可到国家智慧财产权局直接办理。

五、专利转让注意事项

专利权是国家依法授予发明人或者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人有权转让其专利权。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受让了专利权的人,也是合法的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人的一切权利。专利权的转让除涉及我国《专利法》及相关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其主要涉及《合同法》等法律领域,其转让的过程可以说就是合同谈判的过程。对于专利权转让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权利人的问题,主要看转让人是否是专利的合法持有人,是否有共有人,是否存在职务发明的性质,对国有企业的专利还注意有无审批意见。

2.注意受让人的问题,特别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注意专利权的转让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4.在专利转让合同中必须明确专利的名称、性质、内容以及权属状况,并应该特别注意专利权的保护年限。

5.在专利转让合同中必须明确专利在转让前的实施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对于专利转让后转让方是否仍然可以继续实施专利项下的技术也应该有明确的约定。

6.注意约定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属。

7.由于专利权可能被宣告无效的特殊性,注意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及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专利转让由于其可能被宣告无效的原因致使这种行为存在极大的商业风险,在我们操作的现实案例中,由于无效后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也是比较多见的,如果事先约定不明的话,其处理起来也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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